上海浦东土地规划局 上海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牵着乌龟去散步 万象 22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上海浦东土地规划局和上海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上海浦东土地规划局以及上海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上海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第六管理所 ***
  2. 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直属单位
  3. 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

一、上海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第六管理所 ***

1、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直属单位:

2、主要业务:对浦东新区范围内以及 *** 各职能机构之间的重大规划问题进行综合平衡和协调,负责新区规委会的日常事务。

3、办公 ***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

4、主要业务:为城乡建设提供规划设计服务;区域和城市规划与咨询;审定详规和设计方案,提供规划技术咨询,办理管线、红线和注记管理等。

5、办公 *** :浦东新区浦建路241号2楼

6、主要业务:建设项目批后管理、查处违章建筑、来信来访接待处理、信息公开等工作。

7、管辖范围包括各街道办事处、三林镇、花木镇。

8、主要业务: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动态情况及时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反馈,促进规划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9、办公 *** :浦东新区博山东路383号6楼

10、管辖范围包括高桥镇、高东镇、高行镇、金桥镇、曹路镇、北蔡镇、张江镇、唐镇、合庆镇、川沙新镇。

11、主要业务: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动态情况及时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反馈,促进规划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上海浦东土地规划局 上海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第1张图片-

12、办公 *** :浦东新区川沙城南路500号

13、主要业务:负责做好浦东新区测绘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

14、主要业务:统一承办北片范围内国家建设项目“ *** 批前告知”事宜,批准 *** 后实施“二公告一登记”,拟订、报批、实施《 *** 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办理 *** 包干手续等工作。

15、主要业务:负责并组织开展土地利用、地籍管理、日常动态 *** 、土地规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16、办公 *** :浦东新区博山东路383号4楼

17、主要业务:统一承办南片范围内国家建设项目“ *** 批前告知”事宜,批准 *** 后实施“二公告一登记”,拟订、报批、实施《 *** 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办理 *** 包干手续等工作。负责根据房地产登记、交易、成果管理的要求,完成各类商品房预测和实测以及其他房产面积和相关土地面积的测绘工作。

18、办公 *** :惠南镇听潮路101弄1号

19、主要业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设计、测绘和地名管理、规划监督检查等工作。

20、办公 *** :惠南镇人民东路3218号

21、主要业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22、办公 *** :惠南镇听潮路101弄1号

二、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直属单位

1、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体系由一系列直属单位组成,致力于区域的规划和发展管理。以下是其中的部分核心机构:

2、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专注于城市规划和设计研究,为新区的建设提供专业指导。

3、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中心:负责新区的整体规划协调与实施 *** 。

4、上海市浦东新区地名(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地名管理和测绘工作,确保地理信息的准确无误。

5、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保障规划法规的执行和监察,维护市场秩序。

6、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储备(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土地的储备和整理,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7、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事务管理中心:关注土地权益的管理,确保公正公平的交易环境。

8、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信息中心:提供规划和土地相关的信息服务,支持决策制定。

9、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关注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促进区域建设进程。

10、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负责土地的交易活动,推动市场活跃度。

11、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之一至第六管理所: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细化责任与服务。

12、这些单位共同构成了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坚实框架,为新区的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三、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

1、之一条为了加强浦东新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浦东新区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 *** 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浦东新区土地根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市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经营。第三条浦东新区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 *** 。采取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 方式或采取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使需用地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土地管理局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土地管理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四条中华人民 *** 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按《中华人民 *** 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 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 *** 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

2、投资于工业、农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按照《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

3、城市道路、桥梁、铁路、隧道、公共绿地及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方式,由市人民 *** 另行规定。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可以是已经完成市政设施的土地,也可以是成片待开发的土地。第六条土地使用者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开发建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 *** 、出租、抵押、继承或者用于法律允许的其他经济活动。

4、成片开发经营的土地,依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开发建设后,可以按规划用途分割 *** 。

5、通过出让、 *** 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 *** 、抵押、出租。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更高年限为:

6、(一)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7、(三)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8、(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9、成片开发经营的土地使用年限按照用途确定。第八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进行。对从事商业、旅游、娱乐、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用地,一般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时,其出让金根据不同的土地开发成本、土地效益、地段等级、用途、规划参数、用地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货币方式支付,外商用外汇支付。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可按规定申请续期。第十一条浦东新区原有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依法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军事设施用地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二条原有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依法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经申请批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其土地使用权可 *** 、出租、抵押。

10、原有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依法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如发生土地用途变更,以及除自用居住 *** 以外的其他房屋因买卖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时,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市人民 *** 根据浦东新区建设需要另作规定的除外。

1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支付。第十三条鼓励原有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依法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中方企业,按照规划,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合作条件与外商合办企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折算为 *** 投资入股,并可将其中一部分股金返回给原土地使用者。其中,与外商合办的工业、农业、能源、交通及基础设施等项目,可按《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第十四条原有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依法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由市人民 *** 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迁移企业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可返还部分出让金用于该企业的 *** 等生产发展需要。第十五条市人民 *** 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可以无偿收回原有通过行政划拨等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第十六条浦东新区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列入财政预算,作为专项基金管理,集中用于浦东新区的土地开发、城市建设等。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上海浦东土地规划局和上海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标签: 规划局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浦东 不动产 登记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