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申报个税时间和 *** 是每月几号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申报个税时间以及 *** 是每月几号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202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
1、2021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间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按照 *** 发布的相关规定,每年12月份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行办理。
2、具体流程:准备申报,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打开APP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 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 *** 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3、《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
4、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5、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什么时间报
1、个人所得税在月初15日内申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并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细则规定,若规定申报的时间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则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若是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则按休假日天数往后顺延。
2、个税是个人所得税的简称,是以个人取得的所得扣除规定的限额或成本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 *** 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三、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申报
1、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上报时间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 *** 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果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税一般在次月的十五日内开始申报;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如果个人取得经营所得,一般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的十五日内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 *** *** 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 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 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 *** *** 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 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 款。
3、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 *** *** 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 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 款。
4、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 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 款。
5、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 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 款。
四、我需要申报个税,请问个税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1、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3、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4、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 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5、《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法条:
6、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 *** *** 主管部门制定。
7、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8、第十二条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 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
五、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 ***
1、【法律分析】:个税申报截止时间是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
3、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 *** *** 主管部门制定。
4、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5、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 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6、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 *** 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7、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 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8、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9、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10、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11、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12、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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