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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医师法哪年颁布实施的
1、《中华人民 *** 国执业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 *** 国第九届 *** 常务 *** 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2、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
3、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4、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
5、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6、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7、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
8、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9、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10、 ***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1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12、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13、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
14、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15、国家实行医师资格 *** *** 。医师资格 *** 分为执业医师资格 *** 和执业助理
16、医师资格统一 *** 的办法,由 *** 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 *** 由省级以上人民
17、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 *** :
18、(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
19、(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
20、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
2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
22、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23、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
24、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
25、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 的内容和办法由 *** 卫生行
26、医师资格 *** 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7、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28、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
29、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 *** 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30、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3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32、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33、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34、(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35、(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6、(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7、(四)有 ***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8、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
39、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
40、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
41、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42、(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3、(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44、(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45、(六)有 ***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46、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
47、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
48、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9、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
50、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51、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
5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5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 *** 卫生行政部门
54、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
5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
56、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 *** 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7、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58、(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
59、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60、(二)按照 ***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
61、(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62、(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63、(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65、(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
66、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67、(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 *** 作规范;
68、(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69、(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70、(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71、(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72、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
73、、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7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75、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76、第二十五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 *** 品、消毒 *** 剂和医疗器械。
77、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 *** 品、医疗用毒 *** 品、 *** 和放射 *** 品。
78、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
79、医师进行实验 *** 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80、第二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
81、第二十八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
82、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83、第二十九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 *** 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
84、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85、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
86、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
87、的情况和需要, *** 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88、第三十一条受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
*** 、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90、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91、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
*** 、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
93、,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
94、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95、第三十三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
96、(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97、(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98、(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
99、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100、(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101、(五) ***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102、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
103、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
104、第三十五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105、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106、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
107、;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08、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109、 *** 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
110、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1、(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 *** 或者技术 *** 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112、(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113、(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
114、(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115、(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 *** 品、消毒 *** 剂和医疗器械的;
116、(七)不按照规定使用 *** 品、医疗用毒 *** 品、 *** 和放射 *** 品的;
117、(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 *** 临床医疗的;
118、(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19、(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0、(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
121、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22、(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 *** ,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
123、(十三)使用假学历骗取 *** 得来的医师证的。
124、第三十八条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125、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126、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 *** 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
127、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8、第四十条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 *** 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 *** 、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中华人民 ***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9、第四十一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30、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 *** 、 *** 、 ***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1、第四十三条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132、具体办法由 ***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 *** 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133、第四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
134、第四十五条在乡 *** 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 *** 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 *** 生,由 *** 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135、第四十六条 *** 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 *** 、 *** 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
136、第四十七条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 *** 、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37、第四十八条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 *** 国执业医师法的颁布时间
执业医师法颁布时间应该是1999年5月1日。《中华人民 *** 国执业医师法》是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 *** 常务 ***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 *** 国 *** 令第五号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所以,执业医师法颁布时间应该确定为1999年5月1日。
三、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的时间是
1、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的时间是1999年5月1日。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 *** 国第九届 *** 常务 *** 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修订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2、(英文:Practicing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3、二、参加执业医师资格 *** 的条件
4、(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
5、(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
6、(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 民事行为能力;
7、(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8、(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
9、(四)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
10、(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11、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并说明理由。
12、四、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13、(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
14、(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
15、(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其他情形。
16、五、医师从事下列活动的,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
17、(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 *** 、慈善或者其他公益 *** 医疗、义诊;
18、(二)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 *** 组织的重要活动等;
19、(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
20、六、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21、(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2、(二)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23、(三)获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执业基本条件和职业防护装备;
24、(四)从事医学教育、研究、学术交流;
25、(五)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26、(六)对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 *** 管理;
27、(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8、七、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29、(一)树立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救治患者,执行 *** 防控等公共卫生措施;
30、(二)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 *** 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
31、(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32、(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医学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33、(五)宣传推广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对患者及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34、(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5、《中华人民 *** 国医师法》第五条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
36、对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7、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各级人民 *** 应当关心爱护医师,弘扬先进事迹,加强业务培训,支持开拓创新,帮助解决困难,推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38、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 *** ,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
39、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专业学术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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